首 页
石碶概况
新闻动态
党政机构
政务公开
招商引资
明星企业
特色经济
社民动态
类别索引
我要写信
信件查询
受理说明
关键字:
类 别:
选择类别
石碶概况
新闻动态
党政机构
政务公开
招商引资
明星企业
特色经济
社民动态
范 围:
搜索范围
全部
标题
正文
公告公示
·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宁波
·转发市计委关于优化产业空间
·关于2006年石碶街道小学
·关于开展基层干部大专学历教
·石碶街道政府门户网开通!
更多>>
信件详细内容及回复情况
信件标题: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给东方社区居委会
会 员 名:
cqlcql
信件类型:
申诉
具体内容:
昨日,国家环保部首次公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明确规定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过40分贝。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声白天不得高于45分贝,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从今年10月1日起,市民将可根据新出台的噪声标准判断所处区域的噪声是否超标。
──下次在东方阁小区搞文艺演出活动的时候,请有关部门来测一下排放的噪音是多少分贝!我们多次抗议无效,只能以拖欠物业管理费来发泄心中强烈的不满!东方社区如此安排有失水准,可他们打着的却是为业主们服务旗号,请问我们作为业主有没有选择说不的权利?社区俨然是把我小区当着整个东方社区的搞宣传活动的场地了,但不知有多少户东方阁的业主授于他们这种权利了?物业为何不作一下民意调查?看有多少人反队多少人支持?
同意公开:
提交时间:
2008-9-21 13:25:24
处理状态:
已受理
受理时间:
2008-9-28 15:16:36
是否公开
:
公开回复
受理反馈
:
cqlcql同志:
您好!
今后社区组织活动时尽量考虑居民的日常生活,活动安排一般控制在晚上9点左右结束。活动期间有噪音请居民谅解。
特此告知
misssy
2008-9-28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2006-2008 中国鄞州区石碶街道办事处 | 技术支持:中国网通
浙ICP备:5000001号 E-mail:webmaster@shiq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