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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碶街道2006年度安全生产月考核内容
2006-11-9 11:38:38 点击: 558 作者: 石碶政府网公众信息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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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扣分标准
1
全面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4
要求二月底前必须完成责任书签订工作,并存档备查。
每少签一份责任书扣2分。
2
严格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企业“三合一”现象。
15
以区消防大队(派出所)街道安监站月报表为准。
辖区内企业、公复场所发生火灾事故。(5万元以下扣2分,10万元以下扣5分,20万元以下扣8分,30万元以下扣12分,30万元以上不得分)。杜绝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的不得分。
3
定期、不定期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求每月一次,并有规范、完整的检查记录。(检查表一份必须于当月25日前交街道安监站备案,以作考核依据)。
15
以各村(社区)上交安监站检查表为准。
每少检查一次扣5分。
少报一次扣3分。
4
街道安监站转发的阶段性各类安全生产表格,按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做到准确、无误,按时上报。
6
以街道安监站记录为准。
每少报一份扣3分、迟报一份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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