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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石矸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外向战略,继续保持全省、全市、全区的领先地位。根据区人事局有关规定和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了相关的人才政策:
1、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区科技经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与国内外的科技合作,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从高校院所引进科研成果项目或开展技术难题联合攻关(委托开发),经市级立项的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经区级立项认定的,可按所支付的引进(合作)费用的10%—4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进一步深化吸收“百所高校”、“百名教授博士”、“百所职(技)院(校)”鄞州行列活动的成果,加强与签约高校人才与智力的紧密型合作。组建高校智力服务团,给有意向的企业提供吸纳智力顾问的平台。与高校合作开展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创建技工实习培训基地,给来我区实习的技工及培训基地给予一定的补助。建设完善研究生实习基地,对来鄞州实习的研究生经考核后每月给予500元(博士为800元)的生活补助,批准为研究生实习基地的补助2—5万元。
3、大力引进高素质紧缺急需人才。围绕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单位急缺的人才需求,大力引进相关人才。对引进的国内非本市籍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硕士毕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及留学人员,其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安排,义务段免收借读费。其配偶就业确有特殊困难并符合有关规定的,由劳动人事部门协助推荐就业。开展人才公寓建设,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困难。
4、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博士后进站工作。对进入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每位每年资助工作经费2万元,企业每建立一家博士后工作站且运行正常的,给予建站经费补助10万元。
5、加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经营管理人才学历层次。对“双五十”企业和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负责人攻读MBA、EMBA分别给予3—5万元的学费资助。
6、引进一名高素质人才(区核准),奖励3000元人民币。
21、企业参加区组织的省外招聘会,每次给予2000元补助;企业参加区组织的省内招聘会,每次给予1000元补助;企业参加区组织的市内招聘会,每次给予500元补助。若组织单位不收取招聘费用,则不予以补助。(本政策奖励政策,属街道奖励的为加黑斜体字,其余属区奖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