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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碶街道办事处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实施意见

2007-4-4 10:33:49 点击: 1386 作者: 石碶政府网公众信息门户 返回
鄞石党〔2007〕8号
 
 
石碶街道办事处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
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执政能力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机构活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不断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区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搞好机构改革“三定”(定职能配置、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提高行政效率、强化群众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工作一是坚持科学合理、优化高效的原则,根据“三定”的工作要求,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和职位,做到职岗匹配,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坚持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定岗工作走群众路线,采取不同方式让群众参与和监督定岗工作,增加定岗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公平、公正目标的实现;三是坚持有序竞争、统一领导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引入竞争机制,开展中层岗位竞聘和一般岗位双向选择。同时,整个工作在党工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进行操作,任何人都要服从党工委的决定和安排。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定岗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机关机构设置:根据区委的意见,我街道办事处机关按照职能归口设置7个综合科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工贸科、农业科、社会事务科、城建管理科、综合治理科和财政审计科。同时,综合设置1个事业单位,即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经费全额财政补助。保留农技综合服务站、文化站、劳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站、计生服务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增挂公共交易站牌子。
(二)定编定岗工作的对象范围:机关中层及以下机关工作人员。
(三)科学设置岗位和职位。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避免岗位间职责的重复和交叉。职位设置采取一人一职,根据岗位工作量的大小,实行多岗一职或一岗多职。在实行多岗一职时,着重岗位的相近性,以便于工作的开展;在实行多职一岗时,着重在同一岗位上不同人员之间的工作分工。职位名称简明、规范、层次明晰。按照职位的要求,修订相应的职位说明书,明确各职位的职责,作为人员选配定岗的主要依据。
(四)核定编制和中层职数。按照区委的文件精神,我街道现有的行政编制数原则保持不变,仍为31名。事业编制在原有编制数的规模内,根据精简高效原则,按照行政编制数1∶1.3的比例进行核定,确定我街道的事业编制数为40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2名。机关各综合科室设科长(主任)1名,副科长(主任)按各科室实际人数核定为1-3名。按行政事业人员混岗使用计算中层职数,人数5人及以下设1职,6-9人设2职,10-14人设3职,15人及以上可增设1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党政领导不兼任各综合科室科长(主任)。机关新核定的内设机构数、各科室具体工作量和设置的职位,核定各科室的人员数和中层职数,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合理配备人员。按照规定的职位、职数和所需资格条件配备干部,着重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性别结构,努力形成机关干部队伍的梯队结构。
三、人员竞争上岗的主要方法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干部“四化”方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选配工作。
   (一)根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核定的内设机构人员数、中层职数,认真制定人员定编定岗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布竞争职位、职数和任职资格条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机关内设机构的中层职位,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中层竞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区级机关、镇乡(街道)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鄞人〔2005〕67号)文件执行。
   (三)一般干部职位也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人选。双向选择原则上在中层职务人选确定之后进行。 
   (四)对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职位和未被聘用的人员,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经过第二轮选择后,仍无人选择的岗位,党工委可以进行指令性安排,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批评教育仍无效果的,实施警戒。对仍未聘用的人员,如果是因为年龄或专业原因的,由单位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造成的,要实施警戒。警戒程序、期限及要求依照《关于印发〈鄞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实施警戒、试岗制度办法〉的通知》(鄞人考〔2000〕2号)文件执行。
   (五)中层及以下干部实行三年一聘。聘期内,公务员与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事业人员与各科室或事业单位签订岗位合同,把工作人员每年的工作实绩与责任书或岗位合同相对照,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轮岗与回避。对在同一中层职位连续任职满6年或任同一科室正副职累计满9年的中层干部,一般应交流轮岗,从事人、财、物等管理岗位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6年也要交流轮岗。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对应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回避。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机构改革人员定编定岗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统筹部署,各科室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严格按照核定职数和规定程序实施,做到任人唯贤。
(二)认真细致规范工作。要坚持原则,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实践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进行规范操作,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严格执行纪律。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讲纪律、顾大局,服从组织的统一安排。在人员调整过程中,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影响机关形象的情况发生。
附件:1、机关岗位设置表
      2、机关岗位职数说明
                           
 
              中共鄞州区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00七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机构    改革    意见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石石契街道工作委员会    2007年3月9日印发
 
 

附件1:
机关岗位设置表
 
         岗位名称
 
办公室(中心)
岗位设置
党政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监察)、统战(民宗)、新闻报道、党工委秘书、文书、档案、后勤管理、关协、文体、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大工作、政协工作
工贸科
科长、副科长、工业经济、商贸经济、旅游、科技人才、招商引资、食品药品、工业统计、综合统计、资产管理
农业农村科
科长、副科长、农业经济(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水利(河道保洁)、林技、农机、动物防疫、山林防火、村级财务管理、农村经营管理(村级合同鉴证)、农业统计
社会事务科
科长、副科长、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社区管理、劳动管理、就业培训、劳动调解、用工补助、社会保障(失土农民保障)、残疾人管理、殡葬、老龄工作、社会福利
城建管理科
科长、副科长、新村建设、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城建规划、工程预决算、重点工程建设、城建信访处理、公共交易管理、镇村管理
综合治理科
科长、副科长、司法、社区矫正、人武工作、综合治理、公共安全、信访、法律援助、调解、流动人口管理
财政审计科
科长、副科长、总会计、会计、出纳、审计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主任、窗口服务岗位
 
附件2
石碶街道机关科室岗位职数说明
 
党政办公室:10人,岗位:16个
1、主任
2、副主任
3、组织
4、人事
5、宣传
6、纪检(监察)
7、统战(民宗)
8、新闻报道
9、党工委秘书
10、文书
11、档案
12、后勤管理
13、文体
14、工会
15、共青团
16、妇联
 
 
工贸科:8人,岗位:10个
1、科长
2、副科长
3、工业经济
4、商贸经济旅游
5、科技人才
6、招商引资
7、食品药品
8、工业统计
9、综合统计
10、资产管理
 
农业科:6人,岗位:10个
1、科长
2、副科长
3、农业经济(标准农田建设)
4、农技
5、水利(河道保洁)
6、农机
7、动物防疫
8、村级财务管理
9、农村经营管理(村级合同鉴证)
10、农业统计
 
社会事务科:7人,岗位:14个
1、科长
2、副科长
3、教育
4、卫生
5、计划生育
6、社区管理
7、劳动管理
8、就业培训
9、劳动调解
10、用工补助
11、社会保障(失土农民保障)
12、残疾人管理、殡葬
13、社会福利
14、老龄工作
 
城建管理科:8人,岗位9个
1、科长
2、副科长
3、新村建设、拆迁安置
4、环境保护
5、城建规划
6、工程预决算
7、重点工程建设
8、城建信访处理
9、公共交易管理
 
综合治理科:6人,岗位10个
1、科长
2、副科长
3、司法
4、社区矫正
5、人武工作
6、综合治理
7、公共安全
8、信访
9、法律援助、调解
10、流动人口管理
 
财政审计科:7人,岗位7个
1、科长
2、副科长
3、总会计
4、会计
5、出纳
6、审计
7、财政管理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7人,岗位12个
1、主任
2、副主任
3、劳动管理
4、就业培训
5、劳动调解
6、用工补助
7、社会保障(失土农民保障)
8、残疾人管理、殡  葬
9、社会福利
10、流动人口管理
11、法律援助、调解
12、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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