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意,宁波市人事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事业性质)。 一、招考指标 共招30名:其中财会1名,专业不限29名(男性24名,女性5名)。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具有宁波市鄞州、海曙、江东、江北四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人员(或上述四区生源城镇居民户口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 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区或区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财会职位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或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一)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5月27日—5月28日(8:30—16:00)。 报名地点: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东段999号)。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200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未发,持就业协议书及学校就业推荐表,自考生、成教生须持毕业证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招考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接受资格审查。不如实填写的,责任自负。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 准考证发放: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考发票,于2007年6月4日—6月5日在鄞州区政府综合楼十四楼1419房间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1:3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考指标。 (二)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综合基础知识作为常识判断内容,纳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于2007年6月24日进行,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2:00—4:00考申论。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2007年7月2日在宁波市鄞州区人事人才网(www.nbyzrc.gov.cn)公布。 (三)面试、体检、考核 笔试后,统一划定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上线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财会职位按招考指标1:3确定面试对象;不限专业职位分别按男、女招考指标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均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名单,于2007年7月4日在宁波市鄞州区人事人才网(www.nbyzrc.gov.cn)公布,同时在网上公布领取《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根据《面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在鄞州区人事人才网公布,并同时在网上公布领取《体检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和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结果根据《体检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在鄞州区人事人才网公布。 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制定具体考核办法,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鄞州区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聘用办法 考核结束以后,按考生笔试成绩总分除以考试科目数再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并按各招考职位(专业)及男、女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法办理审批手续。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按时取得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报区人事局同意后安排到局直属和各街道、乡镇中队。 报考工作设监督和咨询电话。咨询电话为:87525419;监督电话为:96178。 附件一、财会职位专业要求说明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财会职位专业要求说明
报考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 财会职位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近的专业,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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