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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有关社会保险的最新通知

2006-10-11 9:58:18 点击: 570 作者: 石碶政府网公众信息门户 返回

石矸各企业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凡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的新增(包括续保)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望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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