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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宁波商贸网)

2006-8-28 13:01:37 点击: 392 作者: 石碶政府网公众信息门户 返回

一、 受理处室:营销管理处
  二、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三、 申报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有与其经营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
  4、 仓库设计、建筑结构、安全距离以及安全设施、运输工具等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
  5、 具有专业管理人员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
  6、 出入库检验、储存装卸、安全警卫等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四、 需提交材料:
  1、 申办企业请示;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企业章程;
  4、 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5、 主办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6、 验资报告;
  7、 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审单
  8、 符合规定的经营场地(仓库、车辆)使用(租用)证明协议;
  9、 专职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五、 办理程序:
  1、 企业申请;
  2、 县(市)区流通主管部门初审;
  3、 市贸易局核准;
  4、 国家国防科工委审批、颁发民爆经营企业经营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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