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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宁波商贸网) |
| 2006-8-28 13:01:37
点击: 392 作者: 石碶政府网公众信息门户 返回 |
一、 受理处室:营销管理处 二、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三、 申报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 有与其经营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3、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 4、 仓库设计、建筑结构、安全距离以及安全设施、运输工具等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 5、 具有专业管理人员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 6、 出入库检验、储存装卸、安全警卫等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四、 需提交材料: 1、 申办企业请示;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3、 企业章程; 4、 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5、 主办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6、 验资报告; 7、 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审单 8、 符合规定的经营场地(仓库、车辆)使用(租用)证明协议; 9、 专职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五、 办理程序: 1、 企业申请; 2、 县(市)区流通主管部门初审; 3、 市贸易局核准; 4、 国家国防科工委审批、颁发民爆经营企业经营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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