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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仓储、零售经营企业资格初审(宁波商贸网)

2006-8-28 13:01:18 点击: 387 作者: 石碶政府网公众信息门户 返回

一、 受理处室:营销管理处
  二、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三、 申报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 符合宁波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2、 由中石化集团、中石油集团全资或控股(51%以上)建设。
  四、 需提供的材料(一式四份):
  1、 项目申请报告;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3、 投资主体上板年度资产负债表;
  4、 股份制企业的股份章程;
  5、 合资、合作企业的联营合同(协议);
  6、 项目所在地与周边相关加油站间距的现状图;
  7、 若为迁建,还必须提供迁建理由及原址处理意见。
  五、 办理程序
  1、企业向县(市)、区贸易(经贸)局申请;
  2、现场勘察,并经县(市)、区贸易局、城建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市贸易局;
  3、市贸易局审核;
  4、省经贸委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文批复,企业凭批复办理有关立项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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