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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批、仓储、零售经营企业资格初审(宁波商贸网) |
| 2006-8-28 13:01:18
点击: 387 作者: 石碶政府网公众信息门户 返回 |
一、 受理处室:营销管理处 二、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三、 申报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 符合宁波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2、 由中石化集团、中石油集团全资或控股(51%以上)建设。 四、 需提供的材料(一式四份): 1、 项目申请报告;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3、 投资主体上板年度资产负债表; 4、 股份制企业的股份章程; 5、 合资、合作企业的联营合同(协议); 6、 项目所在地与周边相关加油站间距的现状图; 7、 若为迁建,还必须提供迁建理由及原址处理意见。 五、 办理程序 1、企业向县(市)、区贸易(经贸)局申请; 2、现场勘察,并经县(市)、区贸易局、城建规划、土地、消防等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市贸易局; 3、市贸易局审核; 4、省经贸委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文批复,企业凭批复办理有关立项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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